
朗读
各区(县、市)经信局,各管委会经信部门:
根据《宁波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认定管理办法》(甬经信企服〔2021〕167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现启动2024年度宁波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公共服务平台”)认定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在我市注册并运营1年及以上,未被纳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经营异常名录、信用中国网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服务机构;
2.具备政策和信息、创新和技术、数字化赋能、工业设计、融资对接、管理咨询、市场开拓、培训、法律维权、质量管理、人力资源、创业辅导等服务类别中至少1类服务能力;
3.提交有关申报材料(详见附件及线上申报要求)。
二、申报认定流程
(一)符合条件的申报单位在宁波市企业之家平台(网址:qyfw.jxj.ningbo.gov.cn)登录并提交相关材料。申报时间:2024年12月31日至2025年1月17日。
(1)申报单位通过点击网页右上角“企业登录”,使用本单位的浙江政务服务网法人账号登录;
详细咨询: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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