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区(县、市)经信局,各管委会经信部门,相关金融机构和企业: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宁波市制造业设备购置更新融资财政贴息实施方案(试行)》文件精神,积极推动工业领域设备更新改造,现就组织开展2024年度第一批制造业设备购置更新融资财政贴息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金融机构要求
1.在甬政策性(开发性)银行、国有大型银行、股份制银行、外资银行、城市商业银行、农信系统银行机构等;
2.在甬融资租赁公司(含金融租赁公司,下同)法人机构。
(二)贴息企业要求
享受贴息的企业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在宁波市行政区域内注册经营的制造业企业及为制造业企业提供检验检测服务的企业;
2.企业需为独立核算法人单位,应诚信守法,近三年未发生重大安全、环保事故(事件),未被纳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3.企业购置的设备需在宁波市域范围内安装使用;
4.企业2023年度亩均评价不得为D,且有研发经费内部支出。
(三)贴息条件
1.企业通过银行贷款或融资租赁方式购置符合《宁波市制造业设备购置更新融资贴息重点支持领域》(附件1)的生产、节能、安全、环保、检测等设备(含配套软件,下同);
2.贷款合同和融资租赁合同签订时间和放款时间均需在2024年1月1日以后,且在2024年6月结息日前单笔贷款实际放款金额不少于200万元、单笔融资租赁实际放款金额不少于50万元;
3.企业从银行获得的贷款利率不超过贷款发放时LPR+30BP,从融资租赁公司获得的综合融资租息率不超过8%;
4.对2024年1月-6月间,符合上述条件的企业银行贷款和融资租赁,给予1个百分点的贴息。
5.在贴息申报前未达到数字化二级或绿色工厂三星级的制造业企业,减半享受贴息补助。
二、申报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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