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区(县、市)经信局,各管委会经信部门:
为贯彻落实《宁波市推进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建设实施意见》(甬经信产数〔2024〕47号)等文件精神,更好发挥市县两级数字化改造总包商在服务试点项目、输出解决方案、打造样本案例过程中的引领作用,我局制定了《宁波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总包商(国家试点行业)遴选评价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各地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一、规范总包商遴选。鼓励有意愿认定为总包商的服务机构,在“宁波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公共服务平台”(以下简称“服务平台”,网址:https://qyfw.jxj.ningbo.gov.cn)线上注册,按照《管理办法(试行)》遴选标准和流程分批认定总包商,不断强化构建我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服务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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