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区(县、市)经信局,各管委会经信部门,有关企业:
为促进工业母机产业高质量发展,根据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2023年度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工业母机企业清单制定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工信部联通装函〔2023〕245号)(附件1)和《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工业母机企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通知》(财税〔2023〕25号)(附件2)等文件要求,现启动国家级2023年度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工业母机企业清单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地申请列入清单的企业务必于2023年10月10日前,在信息填报系统(www.gymjtax.com)中完成申请材料提交(操作手册见附件3),提交后按要求生成纸质文件(纸质文件需加盖企业公章),并备齐申请佐证材料、签署的承诺书等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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