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2022年,宁波市经信局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有关法治政府工作部署要求,将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作为工作重点,全力推进依法行政、行政规范管理、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等工作。现将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法治政府建设主要工作情况
(一)推进依法行政组织实施和自身能力建设
1、加强党组对法治工作的全面领导。局党组2次专题研究部署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建立法治政府建设领导机构,加强法治组织领导,党组班子定期听取局法治工作汇报,研究部署学法用法、执法检查、行政审批等工作重点。牵住“责任制”这个牛鼻子,推动形成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闭环协同的工作格局。抓关键少数。局党组书记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对党内法规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要情况亲自协调、重要问题亲自督办;分管局领导履行直接责任,始终把党内法规工作放在心上、扛在肩上、抓在手上,定期听取汇报,深入督促指导;其他班子成员按照“一岗双责”要求抓好分管领域党内法规工作。抓责任分解。制定全面从严治党“五张责任清单”,明确管党治党5类115项职责,把制度治党、依规治党责任细化到岗、落实到人、传递到“神经末梢”。抓工作落地。将党内法规工作落实情况纳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内容,高标准召开党建暨党风廉政建设会、“一岗双责”情况汇报会、机关基层党组织书记述职评议会,督促种好党内法规工作“责任田”。
2、认真学规,强化遵规守纪的坚定性。牢固树立在制度轨道上行事、在规定约束下工作的理念,把学习党内法规融入日常、抓在经常,引导党员干部做党章党规党纪的自觉尊崇者、模范遵守者和坚定捍卫者。党组示范引领学。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重要批示精神,反复学习习近平关于依规治党的重要论述,深刻领会和准确把握制度治党、依规治党的重大意义。贯彻落实中央决策、省委部署、市委要求时,同步学习相关党内法规制度,切实把权力边界、行为底线厘清,不断增强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能力和水平。截至目前,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开展集体学习22次,并专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制度治党、依规治党的重要论述,《中国共产党章程》《信访工作条例》等内容。全员跟进深入学。把学习党章党规党纪作为支部集中学习的制度性安排,依托“三会一课”“周二夜学”反复学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等党内法规,养成尊崇党章、遵守党纪的良好习惯。落实“三个三”“四个一”等学习机制,引导党员干部利用干部学习网、“学习强国”“甬派”等平台,及时跟进学习新颁布的党内法规及其解读,持续提升党性修养和法纪意识。重大活动专题学。把学习党章党规党纪作为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省第十五次党代会精神、市第十四次党代会精神和开展“五问五破、五比五先”机关作风建设专项行动的重要内容,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对照检视,把解决实际问题与解决思想问题统一起来,推动党内法规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3、多措并举加强普法宣传教育。一是开展数字经济“一号工程”升级版区(县、市)宣讲活动。制定下发宁波市《关于开展数字经济“一号工程”升级版区(县、市)宣讲活动的通知》,要求全市迅速掀起学习贯彻数字经济“一号工程”升级版热潮,切实把思想统一到省委打造数字经济“一号工程”升级版和市委推动数字经济超常规高质量发展的高度上来,落实好超常规发展数字经济的各项举措,努力为全省、全国的数字经济发展探索更多的宁波经验和宁波方案。10月12日,我市举办数字经济“一号工程”升级版宣讲会,邀请省宣讲团成员,省经信厅软件与集成电路产业处处长邬韶杭为我市50余名机关干部进行宣讲。二是组织普法宣传活动。统筹市、县两级企业综合服务大平台开展线上“巡访”、线下一对一政策“巡诊”、线上线下结合公益培训“巡播”。由宁波市营商环境投诉监督中心、宁波市人民检察院主办、企业综合服务大平台共同开展优化营商环境之企业合规宣讲系列,全年共开展三期,聚焦“企业内部职务犯罪的惩治与预防”“企业商业秘密刑事保护策略”“企业合规体系建设路径探讨”,共计吸引3000多人参加 ;由镇海区经济和信息化局主办,镇海8718平台承办暖心助企“云直播”活动,累计开展活动四期,共吸引近2000人参加;由8718前洋平台承办,开展“朝企前洋”帮企系列活动,累计吸引5000多人参加。
4、严格管教,维护党规党纪的严肃性。坚持把党内法规执行和落实情况作为检验党员干部党性修养的重要标尺,作为巡察检查的重要方面,以严格教育监督执纪捍卫党内法规的权威。前端抓廉洁教育。正面突出教育引导,常态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在党组书记主题党课、干部谈心谈话、干部主体培训班次中主动融入廉洁教育。反面强化警示警醒,组织观看《零容忍》《一刻都不放松》等警示片,及时学习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党员干部违纪违法等典型问题通报。坚持以案促治,扎实开展“七个一”警示教育活动,发挥“身边人、身边事”的警示、震慑、教育作用,让党内法规制度成为带电的“高压线”。中端抓监督检查。发挥内部巡察“指挥棒”作用,对宁波市中小企业发展服务中心、宁波市信息技术发展中心(宁波市软件评测中心)开展巡察和审计,坚持把党内法规和财经纪律执行情况作为巡察和审计的重点,推动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落地落实,防范资金风险和廉政问题发生。末端抓执纪问责。坚持“凡提四必”,严格落实《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规定》《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查核结果处理办法》,严肃处理不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领导干部,党员干部的纪律意识和组织观念不断增强,接受组织监督的自觉性持续提升。今年,2名同志因不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分别受到诫免、取消考察对象资格处理。
5、加强机关法律顾问队伍建设。已建立以内部法律顾问为主、外聘法律顾问为补充的法律顾问队伍,内部法律顾问以本机关政策法规处工作人员担任,外部法律顾问本机关已聘请盛宁所赵永清、张柯、吴望超律师担任;已根据文件要求完善本单位法律顾问工作规则,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制定重大决策合同以及推进依法行政、规范行政行为中的作用,完善公职律师制度。2022年,法律顾问协助审查行政机关合同192件,协助审查规范性文件8件,协助办理行政诉讼案件1件。
(二)加强行政规范管理和依法文明执法
1、加强行政规范管理和依法文明执法。一是做好重大行政决策公示工作。按照《浙江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宁波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规定》等规定要求,按要求制作及公示了《宁波市经信局2022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并于4月8日在局网站公示了《宁波打造全球智造创新之都行动方案》,并报请市委、市政府审议通过,于9月23日联合印发《宁波打造全球智造创新之都行动纲要(2022-2026)》(甬党办〔2022〕69号),同时根据《行动纲要》研究制定《关于推进全球智造创新之都建设的若干意见》。二是开展专项整治行动。紧紧围绕当好浙江建设“重要窗口”模范生要求,查找行政执法中存在的问题,并梳理问题清单,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各项工作制度,加强对执法人员的培训和管理,强化行政执法中自由裁量权的依法使用,加强行政执法相关数据的统计报送。三是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完善。按照《宁波市经信局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工作制度》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等“三项制度”,严格遵守执法中的各项规定。
2、做好盐业日常监管及重点化工行业企业管理工作。一是做好盐业日常检查和监管。为加强我市盐业日常检查和监管工作,印发实施《宁波市盐业日常监管实施细则》,充分利用企业信用信息,抓好盐业日常监管工作。根据群众举报,处理完成宁波市盐业有限公司购置过期食盐等违规行为,积极协调稳妥推进象山花岙盐场无证生产处置。同时,做好盐业“双随机”检查和举报处置等相关工作。今年以来,我局共接由盐业举报6起,处置6起,受理信访1起,办结1起,组织开展检查66次。疫情期间加强对市盐业公司食盐储备检查,做好四大商超食盐日常供应监测。二是加强监控化学品重点行业管理,做好我市印染企业、循环再利用化学纤维(涤纶)和第六批锂离子电池行业规范公告申报工作,通过规范公告申报,进一步规范相关行业生产标准,对接国家要求,确保行业规范发展。做好塑料企业排摸检查,对塑料企业进行排摸,共排摸到122家相关的塑料制品企业,并建立相关数据库,进行分类管理,做好涉及生产淘汰类塑料制品和替代产品产能摸排工作。配合开展食品安全排摸和培训工作。
(三)聚焦主责主业,助企纾困,加快打造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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