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区(县、市)经信局、财政局,各管委会经信部门、财政局:
根据《财政部办公厅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关于做好第三批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工作的通知》,经研究,决定开展第三批重点“小巨人”企业申报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经工信部认定但未获得中央财政支持的我市辖区内第一批、第二批、第三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
二、申报条件
申报企业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基础条件。工业和信息化部认定但未获得中央财政支持的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不含已在上交所主板、科创板,深交所主板、创业板,北交所以及境外公开发行股票的)。
(二)产业导向。属于《工业“四基”发展目录》所列重点领域或制造强国战略十大重点产业领域;或主导产品属于关键领域“补短板”、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填补国内空白(国际空白);或与重点行业龙头企业协同创新;围绕提升产业基础高级化、产业链现代化水平。优先将服务国家重大战略、重大工程和重点项目的“小巨人”企业择优推荐。
(三)个性化指标。(申报企业需同时满足)
1.专业化程度。主营业务收入占营业收入比重70%以上。
2.创新能力。截至上年末的近2年研发经费支出占营业收入比重均不低于4%;且满足以下三项条件之一:拥有有效发明专利2项以上、自建或与高校和科研机构联合建立研发机构、主持或参与制(修)订国际国家或行业标准1个以上。
3.经营管理。取得相关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如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ISO14000环境管理体系认证等)。
4.成长性。上年度主营业务收入增长,或有上市计划(已递交申请书或已进入辅导期)。
有以下情况之一的企业,不得推荐申报:申报过程中提供虚假信息的;近三年发生过安全、质量、环境污染事故的;近三年有偷漏税和严重失信行为的。
三、组织实施
(一)本次申报采用线上和线下相结合的方式。申报企业需通过线上申报系统(zjtx.miit.gov.cn,技术支持电话:0571-56137700),按照列明的申报材料进行填报,线上填报数据应与线下报送数据一致(企业应对填报数据负责,必须做到线上线下数据一致)。线上申报时间为4月9日至4月13日。相关佐证材料务必按申报系统网站要求上传,以备查证。
(二)推荐和初核。各地经信会同财政部门负责组织推荐和初核工作。组织企业编制《宁波市各地第三批重点“小巨人”企业名单汇总表》(附件1)、《宁波市第三批重点“小巨人”企业基本情况表》(附件2)、《宁波市第三批重点“小巨人”企业发展目标表》(附件3)、《宁波市第三批重点“小巨人”企业目标实施可行性分析报告》(附件4)、《证明材料》(附件5),认真初审核实并提出明确推荐意见后上报。
(三)审核和上报。市经信局、市财政局组织力量对各地推荐上报材料进行审核,确定宁波市第三批重点“小巨人”企业推荐名单,连同《宁波市第三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工作实施方案》报工信部、财政部审核确认。
四、有关说明
(一)申报条件中“不含已在上交所主板、科创板,深交所主板、创业板,北交所以及境外公开发行股票”,判断时间截至工业和信息化部公示结束前;“截至上年末的近2年研发经费支出占营业收入比重4%以上”的判断条件为2020、2021年末每年均不低于4%;“上市计划(已递交申请书或已进入辅导期)”的判断条件不包含在新三板挂牌的计划。
(二)对于已在市场监管部门完成更名的“小巨人”企业,经审核满足简单更名条件和要求的,可以照常申报{需报送必要的更名佐证材料,有关要求见《关于组织做好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简单更名审核工作的通知》(甬经信笺〔2022〕366号)}。对于此类申报企业,按照简单更名工作程序,向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小企业局报送企业简单更名材料。如经审核企业不满足简单更名条件和要求的,取消支持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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