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根据《关于支持工业企业“冲刺四季度、勇夺全年红”的若干意见》(甬政办发〔2021〕68号)文件规定,拟对宁波市2021年四季度新进规上工业企业和四季度产值达标的制造业企业进行奖励,现予以公示。
一、公示时间:2022年2月24日至2022年3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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