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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甬政办发〔2020〕72号)精神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推进“246”万千亿级产业集群培育工作要求,决定开展2022年度“246”万千亿级产业集群支撑服务机构(第一批)申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一)申报对象。能独立支撑我市重点培育的绿色石化、汽车、高端装备、新材料、电子信息、软件和信息服务、新兴服务业、关键基础件、智能家电、时尚纺织服装、生物医药、文体用品、节能环保等13个集群培育工作的咨询机构。
(二)申报条件。(1)熟悉相关产业,有稳定的团队,具备组织推动相关集群上下游对接等活动的能力。(2)具体承担申报条件子项目包能力(详见附件2)。(3)每个机构最多可申报3个子项目包。
二、申报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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