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根据《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的通知》(财建〔2021〕2号)、《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小企业局 财政部经济建设司关于反馈第二批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合规性审核意见的通知》(工企业函〔2021〕273号)、《财政部关于提前下达2022年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预算的通知》(财建〔2021〕343号)等文件精神,市经信局会同市财政局对中央转移支付2022年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提前下达部分)奖补第二批重点“小巨人”企业部分进行了分配,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1年12月2日至12月8日,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向我局提出意见或来电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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