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开展“专精特新”服务活动的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
为更好发挥中央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支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开展“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服务活动效果,根据《关于下达2021年度中央中小企业发展(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甬财经〔2021〕619号)要求,将对各受支持开展“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服务活动的平台开展绩效考核,现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由工信部和财政部确定支持的我市服务于重点“小巨人”企业的国家(或省级)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以下简称“第一类平台”);由我市报送国家明确并优选的服务于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和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国家(或省级)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以下简称“第二类平台”)。
二、考核内容
绩效考核内容主要包括三部分:一是服务预期目标完成情况;二是服务对象满意度;三是服务取得效果情况,总标准分100分,其中服务预期目标完成质量标准分60分,服务对象满意度标准分20分,服务取得效果情况标准分20分。
三、考核工作组织程序
市经信局会同市财政局,同时邀请财政部宁波监管局、市纪委市监委驻市经信局纪检监察组对评价对象开展绩效考核。考核工作分四步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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