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根据《关于开展宁波市星级绿色工厂和绿色园区创建工作的通知》(甬经信转升〔2021〕99号)、《关于印发宁波市绿色制造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甬经信转升〔2019〕105号)等文件要求,经企业申报、各地经信部门初审推荐、专家评审和现场抽查,现将拟纳入我市四星级绿色工厂及市级绿色园区名单(第二批)予以公示,其中四星级绿色工厂90家、市级绿色园区1个。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限内以书面形式反映。
公示期限:2021年11月22日—2021年11月29日
联系地址:宁波市宁穿路2001号行政中心2号楼509室
电话:89292057
传真:89186435
附件:宁波市四星级绿色工厂及市级绿色园区名单(第二批)
宁波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1年11月22日
附件
宁波市四星级绿色工厂
及市级绿色园区名单(第二批)
详细咨询: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版权保护: 本文由 主页 > 宁波市政策 > 宁波市经信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转载请保留链接: https://www.nbxinxi.com/a/ningboshijingxinwei/20211123/42995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