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区县(市)经信局,各管委会经信部门:
为贯彻落实《关于加快推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甬政办发〔2020〕72号)、《宁波市制造业企业智能化技术大改造行动计划(2020-2022)》(甬工强办〔2020〕4号)、《宁波市打造国际智能制造新高地建设方案》(甬制高办〔2021〕18号)等文件精神,加快推进我市智能化改造相关项目建设,发展壮大智能制造服务支撑体系,着力培育一批智能制造系统集成服务商队伍,引导企业利用新一代信息技术深化与制造业的融合创新应用。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2021年度宁波市智能制造优秀系统解决方案(第二批)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申报单位为宁波市行政区域内依法注册登记、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工程服务公司,依法纳税,信用状况良好,能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并已获评市/区级智能制造工程服务公司,或已列入国家/省级智能制造工程服务公司(包括工业信息工程服务机构资源池、智能化改造工程服务公司、智能制造系统解决方案供应商等)。
(二)申报单位应具有较强的经济实力和明确的细分服务领域(行业),已面向相关工业企业提供智能制造领域工程服务且取得较好成效,在服务领域内具有一定的声誉和影响力。
二、重点支持领域
详细咨询: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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