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区县(市)经信局,各管委会经信部门,各相关行业协会: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软件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市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关于印发宁波市加快首台(套)首批次首版次产品推广应用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加快构建宁波首版次软件市场应用正循环,推进产业基础再造和产业链提升,更好支撑制造业和软件产业高质量发展,现拟在重点领域开展首版次软件申报认定工作,支持一批技术水平高、带动力大、竞争力强的首版次软件的推广应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申报单位应同时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在宁波市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2.申报软件产品符合国家和我市产业发展政策导向;
3.企业内部管理规范有序、经营状态正常、信用记录良好, 所产生的经济社会效益显著或具有较强发展潜力;
4.具有良好的研发技术基础和人才支撑。
(二)申报的软件产品应同时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产品类别属于操作系统、数据库、中间件、工具软件等基础软件产品;研发设计、生产控制、业务管理等工业软件产品;面向行业的应用软件;网络与边界安全、工控安全、安全测试评估与服务产品等网络安全类软件产品;云计算、大数据、区块链、人工智能等新技术软件产品范围内的软件产品。
2.该项软件产品具备自主知识产权,获得软件著作权(产品申请首版次认定时间距产品取得自主知识产权的时间不超过2年,申报单位须为著作权人第一作者)。
3.该项软件产品为首次正式发布并进行销售,尚未取得重大市场业绩,具有良好市场推广应用前景。
4.该项软件产品功能、性能等指标应通过具有CNAS和CMA资质认证的省级以上第三方检验检测机构的检测。
5.该项软件产品研发投入在100万元人民币以上。
(三)符合以下条件的软件产品可优先认定:
1.基于国产软硬件生态系统的软件产品;
2.该项软件产品功能或性能有重大突破,具有技术领先优势或者打破市场垄断,填补国内空白;
3.该项软件产品拥有相关专利或在研发过程中推动了有关标准制定。
二、认定程序
(一)提交材料。各申报单位制作产品申报书(见附件1,纸质胶装1份),向所在区县(市)经信局、管委会经信部门提交。同时提交材料清单中材料(一)的word和PDF版本,材料(二)-(五)的PDF版本。
详细咨询: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版权保护: 本文由 主页 > 宁波市政策 > 宁波市经信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转载请保留链接: https://www.nbxinxi.com/a/ningboshijingxinwei/20210827/42801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