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区县(市)经信局,各管委会经信部门,市级有关部门:
为深入实施绿色制造工程,加快建设绿色制造示范体系,推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根据《宁波市绿色制造“十四五”规划》、《宁波市绿色制造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等文件要求,制定了《宁波市星级绿色工厂评价办法(试行)》、《宁波市绿色园区评价办法(试行)》,在全市开展星级绿色工厂和绿色园区创建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
到2025年,累计创建三星级及以上绿色工厂1200家(其中五星级100家,四星级400家),市级及以上绿色园区20个。推进石化、铸造等“两高”重点行业绿色制造评价工作,实现规上工业企业评价全覆盖。
其中,2021年计划创建星级绿色工厂300家,启动建设市级绿色园区10个。
二、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发动。各区县(市)、管委会经信部门要高度重视,把星级绿色工厂和绿色园区创建工作作为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抓手,认真部署落实任务,积极组织发动辖区内企业和园区按照要求开展创建。经信部门要牵头建立绿色工厂和绿色园区创建工作的部门联动机制,会同当地生态环境、应急管理、市场监管、能源、水利等部门加强业务指导。
(二)建立专家机构库。广泛征集绿色制造专家和第三方服务机构名单,建立专家库和第三方服务机构名录库,充分发挥专家和机构在推进绿色示范创建中的指导、服务、培训等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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