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主页 > 宁波市政策 > 宁波市经信局 > 正文

宁波市制造业高质量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宁波市制造业百强培育企业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 甬制高办〔2021〕16号

朗读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各管委会:

为深入贯彻《宁波市推进企业“四上”行动方案》(甬制高办〔2021〕12号)和《关于加快培育制造业百强企业的实施意见》(甬政办发〔2021〕39号)文件精神,加快培育一批专注实业、做强主业、具有示范带动作用的“大优强”企业,经研究,决定在全市选择一批有基础、有优势、有潜力、可持续的制造业企业进行重点培育。现组织开展宁波市制造业百强培育企业申报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注册在宁波的制造业企业(集团);

2.企业有明确发展规划、目标和举措,未来5年内企业营业收入有望突破五十亿、百亿、五百亿、千亿及以上目标;

3.企业综合实力居国内外同行业领先地位,主导产品市场占有率居国内外前列,属于我市重点培育发展的“246”万千亿级产业集群重点领域。浙江省“雄鹰行动”培育企业可优先列入培育计划;

4.企业亩均效益综合评价B档及以上;

5.近3年企业未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环境污染事故以及其他严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行为。

营业收入计算口径:集团企业及下属控股子公司的全部营业收入。具体以具有审计资格的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明确的合并报表范围为准。

二、遴选数量

全市计划遴选制造业百强培育企业100家左右。

三、材料要求

1.宁波市制造业百强企业培育方案编制大纲(附件1)。

2.宁波市制造业百强培育企业申报推荐汇总表(附件2)。

四、申报程序

1.组织申报。按照自愿原则,企业(或集团)向注册地所在区县(市)政府(管委会)经信部门提出申请,经初审并报所在区县(市)政府(管委会)同意后,向市制造业高质量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推荐。

2.联合评审。市制造业高质量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市级有关部门,对企业进行评审,并提出培育企业的建议名单。

详细咨询: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版权保护: 本文由 主页 > 宁波市政策 > 宁波市经信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转载请保留链接: https://www.nbxinxi.com/a/ningboshijingxinwei/20210628/343976.html

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打开微信扫一扫左边的二维码或者微信公众号搜索"宁波政策",关注我们,将不定期推送相关宁波政策信息。

站点关键词

         
  • 宁波政策 宁波政策企业服务平台 宁波政策平台 宁波政策服务平台 宁波房贷政策 社保新政策 二胎政策 形势与政策论文 养老保险新政策 农村养老保险新政策 养老金新政策 形势与政策 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宁波补贴政策 宁波落户政策 宁波购房政策 宁波购房政策 宁波限购政策 宁波限售政策 宁波人才政策 宁波公积金政策 宁波贷款政策 宁波限购政策2017 宁波企业政策 宁波医保政策 宁波二套房政策 宁波买房政策 宁波拆迁政策 宁波创业政策 宁波上牌政策 宁波养老政策 宁波房产政策 宁波退休政策 宁波限贷政策 宁波中考加分政策 宁波税收优惠政策 宁波购车政策 宁波公积金贷款政策 宁波高考政策 宁波买车政策 宁波退税政策 宁波光伏政策 宁波市限购政策 宁波电商政策 宁波人才引进政策 宁波招商政策 宁波租赁政策 宁波象山政策 宁波会展政策 宁波民宿政策 宁波楼市政策 宁波市落户政 宁波楼盘政策 宁波梅山税收优惠政策 退伍军人补贴新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