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根据《关于支持工业企业留工优工稳增促投的若干意见》(甬政办发〔2021〕1号)文件规定,拟对宁波市2021年一季度产值总量达标的工业企业进行奖励,现予以公示。
一、公示时间:2021年5月18日至2021年5月24日。
二、公示期间,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可通过电话、来信、来访进行反映,反映问题请署实名。
三、联系电话:89186417,传真:89282055,地址:宁波市宁穿路2001号。
附件:2021年一季度产值达标企业名单
宁波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1年5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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