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区县(市)经信局,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推进我市制造业创新中心建设工作,培育建设一批市级制造业创新中心,形成国家、省级制造业创新中心创建后备梯队,现组织开展2021年宁波市制造业创新中心建设培育库征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创新中心的功能定位
宁波市制造业创新中心是面向国家和宁波制造业创新发展的重大需求,以前沿、共性关键技术的研发供给、转移扩散和首次商业化为重点,以企业为主体,由企业、科研院所、高校、社会组织等各类创新主体自愿组合、自主结合,以企业法人形式建立的新型创新载体。
二、征集领域
功能膜材料、数控机床、高端基础件、金属合金材料、光学电子、先进高分子材料、机器人、工业互联网以及其他十大标志性产业链、“246”产业的细分行业领域。
三、牵头单位的基本条件
(一)牵头单位为企业的,主要产品和技术应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原则上近三年年均销售收入不低于3亿元,建有省级及以上企业技术中心、工程研究中心等创新载体,研发经费支出额占主营业务收入比重不低于3%。属于前沿产业的,可适当放宽。
(二)牵头单位为科研院所的,一般在申报领域应拥有省级及以上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等技术创新平台,1项以上国内领先、有待产业化的核心技术,本单位的产学研合作成效显著。
四、政策支持
详细咨询: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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