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区县(市)经信局,各管委会经信部门,各小微企业园,各小微企业园数字化服务商: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数字化改革的重要决策部署,根据《中共宁波市委办公厅 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加快小微企业园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甬党办〔2019〕6号)、《浙江省小微企业园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小微企业园建设和管理的指导意见》(浙小微园办〔2020〕6号)和《宁波市促进中小企业和民营企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推进小微企业园建设提升的指导意见》(甬民企办〔2021〕4号)具体要求,在充分调研论证的基础上,结合宁波市小微企业园数字化建设现状和需求,我市研究制定《宁波市小微企业园数字化建设提升标准(试行)》(以下简称《标准》),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一、开展小微企业园数字化建设是推进我市小微企业园规范运营管理和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该《标准》将作为我市评选推荐三星级及以上小微企业园和省、市数字化示范小微企业园的重要参考依据,请各地指导小微企业园参照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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