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主页 > 宁波市政策 > 宁波市经信局 > 正文

关于开展2020年度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绩效评价和市级示范平台评选工作的通知 甬经信企服〔2021〕22号

朗读

各区县(市)经信局,各管委会经信部门,有关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

根据《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甬政办发〔2020〕72号)及《关于印发〈宁波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培育和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甬经信企服〔2018〕200号)要求,为推动我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简称公共服务平台)建设,鼓励创新创优,提升服务能力,更好地服务我市“246”产业集群建设,决定组织开展2020年度公共服务平台年度绩效评价、市级示范平台评选相关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一)年度绩效评价。现认定有效期(三年)内的共计153家市级公共服务平台运营单位应全部参与年度绩效评价。

(二)市级示范平台评选。近三年未曾获评国家、省、市级示范平台的122家市级公共服务平台运营单位均可申报。相关单位自主决定是否参评。

申报对象名单详见附件1。

二、申报材料

(一)年度绩效评价

年度绩效评价实行线上申报。平台运营单位登陆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管理系统(pt.nbsme.org,简称管理系统),提交年度绩效评价材料电子档(服务数据统计时间为202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主要包括:

(1)年度绩效评价表(内容要求见附件2);

(2)集聚服务机构协议;

(3)公益性服务产品说明(市经信局将审核各公共服务平台提交的服务产品,后续择优上架在线“企服超市”);

(4)2020年度服务企业记录;

(5)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二)市级示范平台评选

除在管理系统提交年度绩效评价材料电子档外,需额外以纸质文件形式提供申报表(见附件3)、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0年度专项审计报告(要求见附件4)和在2020年度用于公益性服务能力建设提升相关投入的入账凭证、发票、付款资料复印件、合同复印件等材料。

三、申报流程

(一)年度绩效评价

详细咨询: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版权保护: 本文由 主页 > 宁波市政策 > 宁波市经信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转载请保留链接: https://www.nbxinxi.com/a/ningboshijingxinwei/20210330/31540.html

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打开微信扫一扫左边的二维码或者微信公众号搜索"宁波政策",关注我们,将不定期推送相关宁波政策信息。

站点关键词

         
  • 宁波政策 宁波政策企业服务平台 宁波政策平台 宁波政策服务平台 宁波房贷政策 社保新政策 二胎政策 形势与政策论文 养老保险新政策 农村养老保险新政策 养老金新政策 形势与政策 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宁波补贴政策 宁波落户政策 宁波购房政策 宁波购房政策 宁波限购政策 宁波限售政策 宁波人才政策 宁波公积金政策 宁波贷款政策 宁波限购政策2017 宁波企业政策 宁波医保政策 宁波二套房政策 宁波买房政策 宁波拆迁政策 宁波创业政策 宁波上牌政策 宁波养老政策 宁波房产政策 宁波退休政策 宁波限贷政策 宁波中考加分政策 宁波税收优惠政策 宁波购车政策 宁波公积金贷款政策 宁波高考政策 宁波买车政策 宁波退税政策 宁波光伏政策 宁波市限购政策 宁波电商政策 宁波人才引进政策 宁波招商政策 宁波租赁政策 宁波象山政策 宁波会展政策 宁波民宿政策 宁波楼市政策 宁波市落户政 宁波楼盘政策 宁波梅山税收优惠政策 退伍军人补贴新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