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区县(市)经信局,各管委会经信部门:
根据《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工业达产扩能稳增长的若干意见》(甬政办发〔2020〕10号)和《宁波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宁波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关于推进工业达产扩能稳增长的若干意见>实施细则的通知》(甬经信经运〔2020〕86号)要求,现决定开展推进工业达产扩能稳增长优秀服务平台考评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在服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推动企业复工复产、帮助开展政策宣传和落实过程中,在某方面或多方面表现突出,成效明显的单位;
(二)经我局认定且在有效期(三年)内的市级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作出特别重大贡献的单位可适当放宽)。
二、申报材料要求
(一)参评申请表(样表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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