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甬经信服新〔2020〕72号
各区县(市)经信局,各管委会经发局(工科局、工信局):
为支持我市优质产品生产企业参与政府及国有投资项目建设,帮助企业拓市场稳增长,市经信局于2020年1月组织开展了2020年度宁波市优质产品推荐目录申报工作,第一批《2020年度宁波市优质产品推荐目录》已公布,共有438家企业2000余种产品入围。根据企业要求和工作安排,市经信局将组织开展本年度第二批优质产品推荐目录申报编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企业条件
1.在宁波市行政区域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加工或制造业企业;
2.企业已正常运营3年以上,管理规范、信用记录良好,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两年内无重大安全、环保、卫生、劳动、纳税、信贷、质量、知识产权等不良记录;
3.推荐目录的有效期为一年,上年度已列入推荐目录的企业,本次需重新申报。
二、申报产品条件
申报产品所属行业主要为电气、建材、智能化装备、纺织服装、家具、文体用品、金属制品、电子产品、仪器仪表、医疗器械、交通运输设备等,产品由政府职能部门认定(评定),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国家、省、市先进装备制造业重点领域首(台)套产品;
2.宁波市级及以上重点工业新产品;
3.高新技术产品;
4.获省、市名牌产品(包括浙江制造、浙江制造精品);
5.获国家驰名商标、浙江省著名商标、宁波市知名商标产品;
6.我市龙头骨干培育企业、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高成长培育企业生产的主导产品;
详细咨询: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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