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为强化我局向社会力量购买审计服务工作,根据《宁波市经济和信息化局购买审计服务管理办法(试行)》,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会计师事务所列入我局购买审计服务供应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审计服务范围
(一)项目财务审查和核查;
(二)预算绩效评价;
(三)内部控制评估;
(四)工作需要适宜购买的其他审计服务。
二、报名条件
承接我局购买审计服务的主体是会计师事务所,且需具备以下条件:
(一)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办理登记手续,且持续经营三年以上;
(二)具有财政部门颁发的专业执业资格证书;
(三)注册住所在宁波市区或者依法在宁波市区设立分所;
(四)有固定的工作场所,健全的组织机构,完善的内部管理与质量控制制度;
(五)上年度年检合格且继续在本所专职执业的注册会计师人数在5人以上;上年度业务收入在人民币300万元以上,近三年累计业务收入在人民币900万元以上;
详细咨询: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版权保护: 本文由 主页 > 宁波市政策 > 宁波市经信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转载请保留链接: https://www.nbxinxi.com/a/ningboshijingxinwei/20200426/2732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