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根据《宁波市推进“中国制造2025”试点示范城市建设的若干意见的实施细则》(甬经信综调〔2017〕174号)和《关于组织申报2018年度制造业大数据应用典型示范案例的通知》(〔2018〕162号)文件精神,经企业申请,区县(市)经信主管部门审核,专家评审和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财务审计,宁波太平鸟时尚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基于大数据的服装产业大数据平台”等6家企业案例列入2018年度宁波市制造业大数据应用典型示范案例认定名单(具体详见附件),市本级财政拟补助315万元。现给予以公示。
如有异议,请于9月29日前,反馈至市经信局产业数字化推进处。
联系人:张文忠,联系电话:89292072。
附件:2018年度宁波市制造业大数据应用典型示范案例名单
宁波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19年9月20日
2018年度宁波市制造业大数据应用典型示范案例名单.docx
附件
2018年度宁波市制造业大数据应用典型示范案例名单
金额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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