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区县(市)、管委会经信、科技、生态环境、交通、商务、市场监管、能源主管部门,有关单位:
为落实国家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试点工作相关要求,加强我市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管理,市经信局、科技局、生态环境局、交通局、商务局、市场监管局、能源局联合制定了《宁波市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试点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详细咨询: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版权保护: 本文由 主页 > 宁波市政策 > 宁波市经信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转载请保留链接: https://www.nbxinxi.com/a/ningboshijingxinwei/20190418/2312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