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区县(市)经信局,各管委会经发局:
根据《宁波市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备案和评价管理办法》(甬经信中小〔2017〕168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要求,我局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2018年度宁波市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以下简称小微企业双创基地)绩效评价工作。截至2018年底,我市共备案小微企业双创基地66家,根据自愿的原则,57家小微企业双创基地参与了绩效评价。我局委托第三方机构按照绩效评价标准,从总体发展、服务能力、创业创新和其他工作四个方面,对57家小微企业双创基地绩效评价申报材料进行审核、评分,经综合评价,我局确定望春科技创业中心等19家小微企业双创基地为A级,栎港科技园等19家小微企业双创基地B级,宁波海曙896创新园等18家小微企业双创基地为C级(详见附件)。宁波市国家大学科技园(宁波慧谷)因申报材料不符合要求,我局不予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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