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及部省属驻甬各单位:
《关于组织开展“低小散”行业整治提升深化“腾笼换鸟”专项行动的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第58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5年3月23日
关于组织开展“低小散”行业整治提升深化“腾笼换鸟”专项行动的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推进“腾笼换鸟”、促进经济转型发展的决策部署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工业强市、开展“十百千万”专项行动(十大重点行业整治提升、百家企业能效对标、千台无磁轭铝壳中频炉淘汰更新、万台注塑机节能改造)等系列工作部署,扎实推进“低小散”行业整治提升,特制定本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一、目的意义
块状经济是我市工业发展的特色和基础,一些块状经济已成为我市重要的支柱性产业,对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健康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但部分行业、区块“低小散”(技术含量低、产品附加值低,小作坊加工,布局分散、现场环境差)等情况比较明显,还存在产业层次不高、竞争能力不强、安全与环境隐患较多等问题,与我市生态文明、工业强市、和谐社会等建设要求还不适应、不协调。开展“低小散”行业整治提升、深化“腾笼换鸟”专项行动,是提升块状经济整体竞争力、加快产业转型升级的重要举措,是推进资源集约节约利用、推进“美丽宁波”建设的重要抓手,是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实现“经济增长中高速、发展质量中高端”的必然选择,对于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健康、协调和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二、基本原则和总体目标
(一)基本原则
1.企业主体,政府推动。明确政府和企业的事权,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增强市场主体的内生动力。积极发挥政府公共管理与服务职能作用,强化政策引导,完善激励和约束机制。
2.综合施策,合作联动。综合运用法律、市场和行政等多种手段,坚持属地负责、市县联动、部门合作,加大环保、质量、节能、安全、消防、职业卫生和市场经营等方面的依法监管力度,加强联合执法,形成合力推进“低小散”行业整治提升的工作机制。
3.突出重点,有序推进。加强全面排摸,按照“积极、务实、平稳、有序”的原则,各县(市)区合理确定“低小散”行业(区块)整治提升项目和推进计划,坚持以规范经营、提质增效、淘汰关停为主要内容,积极有序推进整治提升,确保社会稳定,不断提升块状经济的产业竞争力。
4.优化布局,转型升级。推进重点行业、重点区块规范化改造,建设新型工业集聚区,引导企业入园发展和集聚集约发展。加快培育发展新兴产业,改造提升传统产业,鼓励扶持小微企业创新发展。加快淘汰落后的生产能力、生产方式和管理方式,不断提升企业现代生产和管理水平,实现“腾笼换鸟”。
(二)总体目标
2015~2017年,全市通过组织实施一批“低小散”行业(区块)整治提升项目,改造提升和整治规范低端企业(装备)10000家以上,淘汰关停落后“低小散”企业1000家以上,培育和打造10个新型行业和块状工业集聚区,促进重点行业(区块)的工艺装备、清洁生产、污染防治、安全生产、节能降耗等本质水平显著提高,技术结构、组织结构、产业结构和布局结构显著优化,综合竞争力和产出水平显著提高。到2017年底,全市累计腾出用能空间60万吨标准煤以上,盘活存量土地3万亩以上,减少用工20万人以上,完成上级下达的“腾笼换鸟”目标任务,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全员劳动生产率比2014年提高30%以上。
2015年重点组织开展10个以上“低小散”重点行业(区块)整治提升工作,制订出台相关整治提升方案并全面启动实施。
三、重点领域
(一)“三合一”(厂房、仓库、居住等场所合为一体)企业(作坊)集中的乡镇级、村级工业区块(加工点、集聚区)。
(二)环境污染、安全生产、职业卫生、消防安全等隐患严重的行业。
(三)高耗能、高排放、低产出的行业(区块)。
(四)劳动密集型、自动化水平低的传统加工制造行业。
(五)其他需整治提升的行业。
四、主要任务
抓住当前国内外市场变化和经济结构调整的有利时机,充分发挥政府和市场的作用,以“低小散”行业整治提升为重点,大力推进工业产业结构调整,针对行业、区块、企业的特性,实施分类指导、精准服务,制订专项整治提升的规范和标准,将“低小散”行业整治提升与推进行业总体发展相结合,与培育行业发展新优势、提升行业市场竞争力相结合。
(一)改造提升一批。以“延伸产业链、提升价值链、强化创新链”为目标,鼓励企业加大研发和技术改造投入,加强工业化与信息化深度融合,引导大中小微型各类企业合作发展、良性发展。鼓励行业龙头企业兼并、重组小微企业,引领带动产业链中的小微企业联动发展。鼓励企业“退二优二”,发展科技型创新企业以及信息服务、工业设计、电子商务等生产性服务业。按照“规范、有序”的原则,改造提升工业集聚区块,提高工业用地单位产出率。
(二)整治规范一批。以环保、质量、节能、安全、消防、职业卫生、营业许可等相关法律法规为依据,对“低小散”行业(区块)实施依法监管,加强联合执法。对发现存在风险隐患等问题的企业,依法责令限期整改,引导企业依法依规经营、达标规范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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