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中小学教师专业发展培训绩效考核工作的通知》(浙教办函〔2021〕51号)文件要求,经各区县(市)自评、市教育局组织专家组考核评审,拟评定综合业绩得分前五名的区县(市)为宁波市中小学教师专业发展培训绩效考核优秀单位,拟推荐综合业绩得分前四名的区县(市)为浙江省中小学教师专业发展培训绩效考核优秀单位,现对上述单位公示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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