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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宁波终身学习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工作的通知

朗读

各区县(市)教育局,大榭开发区文教卫生局,东钱湖旅游度假区社会事务管理局,宁波国家高新区教育局,杭州湾新区社会事务和农村工作局,各有关学校(单位):

  为深入践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提出的“办好继续教育,加快建设学习型社会,大力提高国民素质”的新任务新要求,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老年教育发展规划(2016-2020)的通知》、《教育部等九部门关于进一步推进社区教育发展的意见》、《教育部等七部门关于推进学习型城市建设的意见》等相关文件精神,推进终身教育信息化建设,为市民提供线上线下多种形式的学习支持服务,满足各类学习者个性化学习需求,将宁波打造为“人人皆学、处处能学、时时可学”的学习名城,先就做好宁波终身学习公共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宁波平台)建设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三年努力,将宁波平台建成集终身教育理念的宣传平台、工作动态信息及成果的展示交流平台、终身教育资源的整合共享平台、课程资源的展示选学平台、学习及相关活动的组织开展平台、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学习互动平台和终身学习相关数据的统计分析平台等功能和服务为一体的综合性终身学习公共服务平台。

  二、工作要求

  (一)宣传推广

  各区县(市)教育局及有关单位要组织辖区内社区学院、成人学校及社区学校、居村教学点等积极推介宣传宁波平台,积极推动平台使用,发动广大市民在平台做好登录注册工作和使用“尚学宁波”微信公众号。宁波平台将以根据国家和省终身学习学分管理建设要求,做好存储、兑换、激励等工作。

  (二)信息报送

  为交流和展示全市终身教育和学习型城市建设等相关工作动态、经验和成果,各区县(市)教育局要确定专人进行管理,安排专人进行信息报送,并结合区域工作实际加强对信息宣传工作的考评与指导。信息报送要求如下:

  1.专人报送

  各区县(市)教育局指定1名信息联络员,并填写和报送联络员信息表(附件1)。联络员负责相关信息收集、整理和报送。

  2.报送时间及方式

  信息联络员在每个工作日17:00前,将相关信息报送至指定电子邮箱,邮件标明区县(市)名称+主题。

  3.信息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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