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根据市服务业局、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宁波市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甬服务产业〔2020〕55号)及《关于开展2021年度宁波市物流发展补助资金(第一批)申报的通知》(甬服务物流〔2022〕7号),我局组织开展了2021年度宁波市物流发展补助资金申报审核工作。经企业属地相关部门初审、第三方会计事务所审查、专家评审会评审,确定了拟补助对象名单,现予以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期自2022年3月23日至2022年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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