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为有效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校外培训负担,规范学科类校外培训收费管理,在前期调研、成本调查和征求意见基础上,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教育局、市市场监管局形成《关于核定宁波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校外培训收费标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建议和意见。欢迎广大市民朋友通过来电、来信等方式提供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1、电子邮箱:zjnb6363@163.com;
2、传真:89186367;
3、邮件:鄞州区和济街118号发展大厦A座市发展改革委价格管理处2412房间;
4、联系电话:89186367;联系人:史文;
5、反馈建议和意见时间:2021年12月6日至12月12日。
附件:宁波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宁波市教育局校外培训收费通知(征求意见稿).doc
宁波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年12月6日
详细咨询: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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