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一、202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
2020年是极不平凡的一年,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严重冲击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对经济工作和社会治理能力带来严峻考验。全市上下坚决贯彻中央、省市各项决策部署,认真执行市十五届人大五次会议审议批准的202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深入推进争先创优和“六争攻坚”行动,“两手硬、两战赢”取得积极成效,全年实现地区生产总值12408.7亿元,增长3.3%;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510.8亿元,增长2.9%;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分别达到68008元和39132元,分别增长4.8%和6.8%,城乡收入比由上年的1.77:1缩小到1.74:1;居民消费价格上涨1.9%,低于上年1.1个百分点;城镇新增就业20.9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2.22%。
(一)坚持人民至上,疫情防控精准有效。出台疫情防控12条和新10条等举措,完成核酸检测145万人次,新冠疫苗接种7.45万剂次,49天实现157例本地确诊病例“清零”。复工复产复市抢时奋进,2月下旬规上工业企业复工率近100%;3月底综合产能基本恢复,年交易额亿元以上商品市场全面复市。高质量完成援鄂抗疫任务。
(二)强化精准施策,经济运行企稳向好。全市兑现各类政策资金2434亿元,上线“甬易办”平台实现政策“一键兑付”,创新驻企联企、24小时应急专线等“三服务”机制。实现直接融资2318.3亿元,新增境内外上市及过会企业22家,民营企业贷款、小微企业贷款、制造业中长期贷款增量分别是上年的3.5倍、3.7倍和5.8倍。三次产业回升向好,一产增加值增长2.1%;二产增加值增长3%,其中规上工业增加值增长5.2%;三产增加值增长3.6%。三大需求稳步复苏,固定资产投资增长5.5%,其中工业投资、高新技术产业投资分别增长10%和20.8%;外贸进出口总额增长6.7%,其中出口增长7.3%,进口增长5.6%。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降幅由一季度的13.8%缩小到0.7%,网络零售额增长10.9%。
(三)加强科技创新,新兴动能加快培育。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支出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达到2.85%。部署实施关键核心技术攻关116项、应急攻关专项26项。产业技术研究院累计达71家,新增国家“双创”示范基地2家、国家企业技术中心2家。新遴选支持顶尖人才项目4个,新自主申报入选国家和省级领军人才118人,新增就业大学生16.6万人、高技能人才6.7万人。新增国家级制造业单项冠军15个、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50家。新型功能材料产业集群工作获国务院督查激励表彰,磁性材料入围第二批国家先进制造业集群培育名单。健康制造、人工智能、高技术制造、数字经济等新兴产业增加值分别增长15.3%、14.9%、13%和10.4%。
(四)全面深化改革,营商环境持续优化。入选全国营商环境标杆城市,连续两年进入全国万家民营企业评价营商环境满意度最高城市行列。全市政务服务事项网办率83.2%,市本级即办率88.9%,实现一般企业投资项目审批“最多80天”和小型项目“最多45天”,七成税费业务实现“零次跑”。推出“微担通”业务,开展进口“两步申报”试点。深化“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推进信用“531X”工程,上线城市个人信用分“天一分”。出台《企业家参与涉企政策制订暂行办法》。
(五)扩大对外开放,重大战略深入实施。成功获批浙江自贸试验区宁波片区。深入推进17+1经贸合作示范区,举办中东欧云上展。谋划沪杭甬湾区经济创新区,推动前湾沪浙合作发展区建设,通苏嘉甬铁路启动海上勘察,沪甬跨海通道项目纳入长三角区域交通规划。前湾新区空间规划获批,北仑集成电路、高新区工业互联网入选省万亩千亿新产业平台培育名单。天一阁•月湖等15家单位入选省大花园“耀眼明珠”培育名单,浙东唐诗之路启动建设。甬台温福高铁项目前期扎实推进,杭甬高速复线二期西段可研批复,栎社机场新一轮总规获批,机场四期扩建完成预可研编制,轨道交通第三期建设规划获批,4号线、2号线二期首通段建成投运。加快推动宁波都市区建设。
(六)聚焦补齐短板,三大攻坚战成效显著。脱贫攻坚取得决定性成果,我市对口黔西南和延边两地11个贫困县全面实现脱贫;全市低收入农户收入达到16681元,增长14.4%,家庭人均年收入9000元以下情况全面消除。生态环境不断优化,城区6项常规污染物平均浓度稳定在国家空气质量二级标准,PM2.5平均浓度下降到23微克/立方米,城区空气质量优良天气比率92.9%,地表水达到或好于Ⅲ类水体比例提高到86.3%,新增危废处理能力26万吨/年,城镇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37%。可再生能源发电装机容量增长16.8%。风险防控有力有效,年末不良贷款率1.6%;出台房地产调控10条新政,稳定房地产市场。
(七)完善保障体系,民生福祉不断提升。稳就业举措全面强化,创新开展“十省百城千县”专项行动,深入实施“甬上乐业”计划,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202.5亿元,失业保险稳岗返还13.8亿元,发放各类创业担保贷款8.1亿元。户籍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参保率分别达到99.37%和99.81%,发放低保金、特困供养金、物价补贴等社会救助资金9.8亿元。居民消费价格涨幅低于全国全省。社会事业稳步推进,改造薄弱学校14所,新改扩建中小学校、幼儿园60所,中心城区优质示范高中定向分配比例达到60%;加快发展高等教育,研究生数量突破1万人,全日制学生数量达到16.5万人;《宁波市全民阅读促进条例》正式施行,全民艺术普及综合参与率达82.9%,天一阁博物院、港口博物馆获批国家一级博物馆;每千人口拥有执业(助理)医师数、拥有3岁以下婴幼儿托位数分别达3.2人和1.3个,290家医疗机构开通长三角地区跨省异地结算;基本建成覆盖城乡的居家养老服务保障网。生产安全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分别下降29.8%和35.3%。
同时也要看到,今后一段时间经济社会发展还面临不少困难和问题。主要是:疫情变化仍是当前发展中面临的最大变量,部分行业、企业生产经营面临压力;科技创新能力还不够强,产业链供应链安全存在风险隐患;经济结构调整、新增长点培育步伐不够快,经济循环还存在堵点卡点;产业结构、能源结构尚不能适应绿色低碳转型发展要求;生态环保和公共服务领域仍存在短板。针对这些问题,我们必须树牢底线意识,坚持稳中求进,采取更加有力举措,推动经济社会更高质量发展。
二、202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目标与主要任务
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总体要求,提出2021年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主要指标目标为:地区生产总值增长7%;固定资产投资增长8%;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8%以上;自营货物进出口总额保持全国占比份额,服务贸易进出口总额增长10%;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支出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达到3%;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到76%;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城乡居民收入增长与经济增长基本同步;居民消费价格涨幅3%左右;城镇新增就业16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3.5%以内;宁波舟山港集装箱吞吐量、货物吞吐量及节能减排控碳等指标完成省下达任务;其他各项“十四五”规划指标按年度目标任务推进。
(一)聚焦防疫抗疫,慎终如始抓好常态化防控
严格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防控策略,筑牢人物并防、监测预警、集中管控、医疗救治、疫苗接种、健康宣教“六道防线”,抓紧抓实抓细各项防控举措。抓好重点人群、重点场所、重点环节疫情防控,持续抓好输入性疫情防控,落实内控机制。加强公共卫生体系建设,改革完善疾病预防控制体系运行机制,健全公共卫生应急物资保障体系,提升防控救治能力,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
(二)聚焦科技争投,着力提高创新驱动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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