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构建更加完善的要素市场化配置体制机制的意见》(中发〔2020〕9号)、《中共浙江省委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构建更加完善的要素市场化配置体制机制 促进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浙委发〔2020〕28号)精神,更好激发市场主体活力,营造稳定透明可预期的政策环境,市发改委研究起草了《关于构建更加完善的要素市场化配置体制机制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见附件),现公开征求意见建议。社会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建议和意见:
1、电子邮箱:nbtgw@163.com;
2、传真:89183519;
3、邮件:鄞州区和济街118号发展大厦A座市发展改革委经济体制改革处2302房间;
4、联系电话:89183513;联系人:叶孝宝;
5、反馈建议和意见时间:2021年2月25日至3月4日。
附件:《关于构建更加完善的要素市场化配置体制机制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docx
宁波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年2月25日
关于构建更加完善的要素市场化配置
体制机制的实施意见
(征求意见稿)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构建更加完善的要素市场化配置体制机制的意见》、《中共浙江省委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构建更加完善的要素市场化配置体制机制促进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精神,深入推进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提高要素配置效率,进一步激发全社会创造力和市场活力,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按照落实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的要求,坚持市场主导、政府引导,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坚持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着力破除阻碍要素自由流动的体制机制障碍,完善要素市场制度规则,构建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的体制机制,实现要素价格市场决定、流动自主有序、配置高效公平,为我市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助推产业转型升级、推动高质量发展、奋力当好浙江建设“重要窗口”模范生提供有力支撑。
详细咨询: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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