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根据《宁波甬江科创大走廊创新型产业用地(M0)管理办法(试行)》(甬政办发〔2020〕61号)精神,为做好创新型用地项目准入导向,我们起草了《宁波市创新型产业分类目录 (试行)(征求意见稿)》。在充分征求市级相关部门和各区县(市)政府、开发园区管委会意见基础上,决定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现将征求意见稿全文公布,有关单位和各界人士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电子邮箱:nbzxban@163.com;
2.传真:89187780;
3.邮件:鄞州区和济街118号发展大厦A座2216市发改委创新和高技术处;
4.联系电话:89186864,联系人:朱封州;
5.反馈意见和建议时间:2020年12月21日至12月30日。
附件:《宁波市创新型产业分类目录 (试行)(征求意见稿)》.docx
宁波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0年12月21日
附件
宁波市创新型产业分类目录(试行)
(征求意见稿)
详细咨询: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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