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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3年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工作的通知 甬财采〔2023〕290号

朗读

各区(县、市)财政局,市级各预算单位:

为贯彻落实《财政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地方预算单位做好2023年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工作的通知》(财办库〔2023〕45号)精神,现就做好我市2023年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工作通知如下:

一、 深入开展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工作

依托脱贫地区农副产品网络销售平台(以下简称“832平台”)深入推进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工作,是国家实施消费帮扶,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一项重要举措,为此各级部门和预算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强化使命担当,逐年提高采购预留份额,并且由专人负责此项工作。

(一)各地财政部门和市级主管部门要统筹落实所属预算单位于2023年3月24日前,按照不低于12%的预留比例,通过“832平台”采购人管理系统(cg.fupin832.com)填报2023年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预留份额。各地财政部门和市级主管部门要对所属预算单位填报的年度食堂食材采购总额、预留比例进行审核、确认把关。对年度食堂食材采购总额填报不准确(不得低于上年采购总额)或者预留比例不达标的,应当督促预算单位重新填报。所属预算单位存在合并、撤销、更名的,及时联系“832平台”更改信息。

(二)共用食堂的预算单位,应共同确定一个单位作为代表填报预留份额,其余单位在系统中注明“与XX单位共用食堂,由XX单位填报预留采购份额”;无食堂的预算单位,应在系统中注明“无食堂”,预留份额不作要求;食堂外包的预算单位,应按规定预留份额,并在“832平台”采购人管理系统为具体采购执行主体开通交易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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