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区(县、市)财政局,市级各预算单位:
为贯彻落实《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财库〔2021〕22号),我们组织制订了政府采购需求管理相关示范文本,并就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管理提出如下补充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各单位要建立健全采购需求管理内控机制,完善采购活动的全过程管理。
二、加强需求调查,对应当开展需求调查的项目,通过咨询、认证、问卷调查等方式加强需求调查。
三、强化内部审查,明确本单位、本部门一般性审查和重点审查的范围,并严格执行审查程序和规定,对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的项目,应纳入重点审查范围,并将审查结果随采购计划备案或在申请采购方式变更时一并提供。
详细咨询: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版权保护: 本文由 主页 > 宁波市政策 > 宁波市财政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转载请保留链接: https://www.nbxinxi.com/a/ningboshicaizhengju/20221014/43456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