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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市本级社会组织启用财政电子票据相关工作的补充通知

朗读

市本级各社会团体、基金会:

一、已经完成基础资料上报的单位

1、在2021年12月31日前完成基础资料上报的社会组织(名单详见附件1、附件2、附件3),已经录入财政电子票据系统上线运行。各相关单位凭《票据领用证》、票据管理员身份证到市财政局票据中心(1712办公室),抓紧领取签名Key和《操作指南》。同时,将已经领用未核销的纸质票据(包括未使用的纸质票据)核销,换发新版《财政票据领用证》,正式启用财政电子票据。

联系人:范老师,联系电话:89388160。

二、未完成基础资料上报的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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