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省级部分社保风险准备金委托存放操作的通知》(浙财预执〔2021〕34号),以及“2021年省级社保风险准备金委托宁波市本级存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存放银行招标项目”(编号:NBZFCG2021C019G)招标结果,我局组织开展了2021年第三批省级社保风险准备金委托宁波市本级存放。本次存放资金规模40.64亿元,存放形式为3年期大额存单。存放结果如下表:
序号 |
银行名称 |
年利率 |
金额(亿元) |
1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分行 |
3.35% |
12.2 |
2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分行 |
3.35% |
4.88 |
3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分行 |
3.35% |
4.88 |
4 |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3.35% |
4.88 |
5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分行 |
3.35% |
2.03 |
6 |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 |
3.35% 详细咨询: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版权保护: 本文由 主页 > 宁波市政策 > 宁波市财政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转载请保留链接: https://www.nbxinxi.com/a/ningboshicaizhengju/20211220/430610.html 推荐文章热门文章常见问题站点关键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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