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相关金融机构:
为做好2019年宁波市政府债券发行工作,根据财政部地方政府债券发行有关规定,以及《宁波市公开方式发行地方政府债券承销团组建及管理暂行办法》(甬财政发〔2015〕599号),决定择优增补2018-2020年宁波市政府债券公开发行承销团成员若干家。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申请增补承销团成员的机构,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在中国境内依法成立的金融机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经营范围包括债券承销;
(二)依法开展经营活动,近3年内在债券承销、交易等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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