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县(市)、区财政局,各市级行政事业单位:
为贯彻落实财政部《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财会〔2012〕21号)、《关于全面推进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建设的指导意见》(财会〔2015〕24号)及《关于开展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的通知》(财会〔2016〕11号)文件精神,促进我市各级行政事业单位建立完善内部控制制度,我们制订了《宁波市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内部控制规定》(附件1),现予印发,请各单位在财务管理内部控制建设中遵照执行。同时,就贯彻落实财政部文件精神、加强我市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内部控制建设,提出以下要求。
一、落实责任,扎实开展单位财务管理内部控制建设
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内部控制的重要意义,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统筹安排开展单位内部控制建设。要明确内部控制职能部门或牵头部门,配备充实人员力量,组织协调单位内控制度的建立和实施工作。要建立健全财务活动决策、执行和监督过程相互制约、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内部授权审批控制、关键岗位工作人员轮岗制度等控制机制,用制度管人、管事、管钱,筑牢干部拒腐防变的制度防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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