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24年第三批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的通知
朗读
各街道、专业园,各相关企业:
根据《宁波国家高新区(新材料科技城)管委会关于加快推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甬高科〔2021〕37号)文件精神,现就组织申报2024年第三批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项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项目
(一)市级“专精特新”培育企业奖励
申报对象及条件:申报对象为经宁波市经济和信息化局认定的宁波市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宁波市“专精特新”培育重点关注企业,及列入宁波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培育名单内的企业。
支持标准:对新获评市级“专精特新”培育企业的,给予10万元的奖励。
1.《资金申请表》(附件1);
2.宁波市经济和信息化局的认定文件;
3.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市四星级绿色工厂(园区、供应链)奖励
申报对象及条件:申报对象为经宁波市经济和信息化局认定的市四星级绿色工厂(园区、供应链)。
支持标准:对列入市四星级绿色工厂(园区、供应链)的,给予每个10万元的奖励。
3.申报材料
(1)《资金申请表》(附件1);
(2)宁波市经济和信息化局的认定文件;
(3)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市级节水型企业奖励
申报对象及条件:申报对象为列入宁波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公布的节水型企业创建计划名单,并经宁波市经济和信息化局认定的节水型企业。
支持标准:对列入市级节水型企业创建计划且获得市级节水型企业称号的企业,给予10万元的奖励。
申报材料:
(1)《资金申请表》(附件1);
(2)宁波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公布的创建计划名单;
(3)宁波市经济和信息化局的认定文件;
详细咨询: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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