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21年度高新区软件和信息服务业研发投入补助的通知
朗读
各街道(专业园)、相关企业:
为鼓励高新区软件和信息服务业企业加大研发创新力度,根据《关于加快软件和信息服务业发展的实施意见》(甬高科〔2019〕11号),现组织开展2021年度高新区软件和信息服务业研发投入补助项目申报工作,相关申报要求和补助标准如下。
一、申报时间
2022年8月8日至2022年8月17日。
二、申报对象
(一)申报对象须为在高新区(新材料科技城)工商、税务注册登记,符合政策条件要求的软件和信息服务业企业。
(二)申报对象须已纳入经信部门软件和信息服务业行业统计,并按时按要求完成月报、年报的数据报送工作。未纳入行业统计或未按要求完成数据填报的,不予享受补助。
(三)已向高新区科创局申报2021年度研发投入补助的企业,不得重复申报。
三、申报要求
(一)本次申报为2021年度研发投入补助项目。
(二)研发投入核算口径,按照《关于完善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119号)及有关文件执行。
(三)企业财务状况良好,管理制度健全。如有违法经营、安全环保、产品质量、偷税漏税、劳资群访案件发生,并受到相关部门处罚的,不予享受补助。
(四)凡享受政策扶持企业,自享受年度起,应在高新区(新材料科技城)持续经营十年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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