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加快推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2022年第二批奖补资金的通知
朗读
各街道、专业园,各相关单位:
根据《宁波国家高新区(新材料科技城)管委会关于加快推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甬高科〔2021〕37号)文件精神,现就组织申报加快推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2022年第二批奖补资金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一)申报时间
2022年3月22日至2022年3月24日。
(二)申报对象
在高新区(新材料科技城)市场监管、税务机关注册登记,并按规定纳入统计管理,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机构、平台。
(三)申报材料
符合申报条件的单位,对照申报材料按顺序装订,包括申请表(附件1)、相关证明纸质材料一式2份和电子文档,并确保纸质材料和电子文档的一致性。
(四)申报流程
符合条件的企业,按申报通知要求向归口管理部门(单位)提交申报材料,归口管理部门(单位)负责初审,审核结果汇总至初审汇总表(附件2)并加盖公章,同时将初审汇总表及企业申报材料一并报送至区工信局。
二、申报项目
工业、软件与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上规模奖励
1.申报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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