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软件和信息服务业发展实施意见相关政策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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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部门、直属企事业单位、各街道办事处、相关软件企业: 《宁波国家高新区(新材料科技城)管委会关于加快软件和信息服务业发展的实施意见》(甬高科〔2019〕11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发布实施一年以来,对软件和信息服务企业的集聚和行业规模的壮大产生了积极的带动作用。根据统筹安排、分批申报、高效兑现的原则,现将2020年该政策的申报工作安排如下: 一、申报时间 2020年3月16日至3月31日。 二、申报条款安排 (一)本次先行接受“实施意见”中第三、四、五、八、九、十一、十二、十三、十四条政策措施的申报,具体如下: 1、落户注册资金补助; 2、新落户企业房租补助; 3、重点总部企业购房补助; 4、重点软件企业奖励; 5、资质认定认证奖励; 6、工程流片费用补助; 7、招标项目补助; 8、软件投入补助; 9、引进人才补助; 详细咨询: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版权保护: 本文由 主页 > 高新区政策 > 宁波国家高新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转载请保留链接: https://www.nbxinxi.com/a/ningboguojiagaoxinqu/ningboguojiagaoxinqugongyeh/2020/0317/2693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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