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龙卫发〔2011〕93号
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工业园区管委会,县直有关部门和有关企业:
根据省卫生厅、省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厅、省总工会《关于印发〈浙江省职业健康状况调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浙卫发〔2011〕114号)精神,为全面掌握我县主要行业职业健康状况,现将《龙游县职业健康状况调查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辖区和本单位实际,按照各自职责分工,认真组织实施,按照时间进度安排,保质保量,全面完成调查工作目标任务。
龙游县卫生局
龙游县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
龙游县总工会
二〇一一年六月二十九日
龙游县职业健康状况调查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全国职业健康状况调查实施方案》和《浙江省职业健康状况调查工作实施方案》,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标
通过实施职业健康状况调查,基本摸清我县主要行业职业病危害情况、职业病危害接触人群分布、职业病发病人数及主要职业病发病特点,研究职业病的发病规律,为我县制定和实施职业病防治十二五规划提供科学依据。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分工
为保证我县职业健康状况调查工作顺利完成,县卫生局、县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县总工会联合成立龙游县职业健康状况调查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全县职业健康状况调查的领导、协调、组织和实施,对调查工作定期组织检查、开展督导检查和评估。
领导小组下设技术指导组,负责制订职业健康状况调查实施方案、培训调查员、技术指导、质量控制、数据审核、资料分析以及撰写全区调查报告。技术指导组办事机构设在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县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县总工会配合和协调企业的职业健康状况调查。
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和龙游工业园区管委会应明确一名领导分管职业健康状况调查工作,落实一名工作人员负责开展辖区内的调查工作。
三、调查范围、调查对象、内容与方法
1、调查范围及对象:全县月31日前,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的、有职业病危害的企业。以《全国职业健康状况调查实施方案》所列行业类别为准。
2、调查内容:
(1)从业人数、接触职业病危害人数及其地区、行业分布情况;
(2)职业病防治监督覆盖率;
(3)存在或产生的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
(4)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培训、职业危害申报、工作场所职业危害告知和警示、工作场所职业危害监测、可能产生职业危害的建设项目预评价和控制效果评价等职业危害防治工作情况;
(5)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情况;
(6)职业病发病情况;
(7)劳动合同签订、参加工伤保险和职业病病人保障情况。
3、调查方法:
(1)县卫生局与县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联系,由县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提供2010年12月31日前注册的职业病危害企业基本信息,并提供给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和龙游工业园区管委会。
(2)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和龙游工业园区管委会开展辖区内企业相关信息核实,落实企业调查员,并上报县职业健康状况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3)县职业健康状况调查技术指导组与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和龙游工业园区管委会联合开展企业健康状况调查。由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县卫生监督所和当地卫生院各派1人与辖区工作人员联合开展调查,负责将调查表分发到各企业,负责企业调查员培训,指导企业填写用人单位调查表。
(4)调查表返回后,县职业健康状况调查工作小组对企业填写的调查表进行核查,发现缺项、漏项的,由企业调查员补充完善;随机抽取2%的企业调查表,组织工作人员入厂复核。
(5)县职业健康状况调查工作小组办公室按照国家统一的编码及程序软件,录入调查数据。
四、工作步骤
(一)组织部署与准备阶段(2011年6月底-7月初)
1、月5日前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和龙游工业园区管委会将职业健康状况调查领导小组、工作小组名单及职业健康状况调查实施方案报县职业健康状况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月5日前县卫生局将职业病危害企业基本信息提供到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和龙游工业园区管委会。
3、月5日前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和龙游工业园区管委会将辖区企业调查员名单报县职业健康状况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职业健康状况基本情况调查阶段(2011年7月初-7月底)
1、月20日前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和龙游工业园区管委会完成职业健康状况基本情况调查。
由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县卫生监督所和当地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各派1人与辖区企业调查员联合开展调查,负责将调查表分发到各企业,指导企业填写用人单位调查表
前县职业健康状况调查工作小组完成核查及入厂复核工作。并完成职业健康状况基本情况调查数据的录入、结果分析和总结上报工作。
(三)总结阶段(2011年8月)
县职业健康状况调查领导小组,组织对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和龙游工业园区管委会职业健康状况调查工作开展检查与考评,对组织领导有力,调查工作完成出色的单位和个人,给予以表彰。对工作不力,未按要求完成工作任务的,予以通报批评。
五、工作要求
各部门、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和龙游工业园区管委会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要把本次职业健康状况调查作为贯彻落实《龙游县职业病防治规划(2011-2015年)》的一项具体行动,作为促进我县经济健康可持续发展,构建和谐社会的一项重要内容和实际举措,切实加强领导和部门间的协调配合,认真研究,并结合今年正在开展的的粉尘与高毒物品危害治理专项行动,制定出符合实际,切实可行的调查实施方案,认真落实《全国职业健康状况调查实施方案》、《浙江省职业健康状况调查工作实施方案》和本方案中的相关措施,确保调查工作质量。
调查工作中,如遇到困难和和问题,请及时与县职业健康状况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工作小组联系。
附件1:龙游县职业健康状况调查工作领导小组和办公室、技术指导组成员名单
附件2: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与代码(GB/T 4754-2002)
附件3:非重点调查县(区)职业健康状况调查附表
附件1
龙游县职业健康状况调查工作领导小组和办公室、技术指导组成员名单
一、职业健康状况调查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吕美姿 龙游县卫生局局长
副组长:吴 健 龙游县卫生局副局长
邵月旭 龙游县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胡建梅 龙游县总工会副主席
成 员:陈祝平 龙游县卫生监督所所长
范佳杰 龙游县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
宋光辉 龙游县总工会
二、职业健康状况调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主 任:陈祝平 龙游县卫生监督所所长
成 员:范佳杰 龙游县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
钟 东 龙游县卫生监督所副所长
宋光辉 龙游县总工会
张光明 龙游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三、职业健康状况调查技术指导组
组 长:张光明 龙游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副组长:钟 东 龙游县卫生监督所副所长
成 员:胡 俊 龙游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姜国良 龙游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凌 贞 龙游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周庆红 龙游县卫生监督所卫生监督四科科长
张小江 龙游县卫生监督所卫生监督四科
附件2
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与代码(GB/T 4754-2002)
代码 | 行 业 名 称 |
06 | 煤炭开采和洗选业 |
07 | 石油和天然气开采业 |
08 | 黑色金属矿采选业 |
09 | 有色金属矿采选业 |
10 | 非金属矿采选业 |
11 | 其他采矿业 |
13 | 农副食品加工业 |
14 | 食品制造业 |
15 | 饮料制造业 |
16 | 烟草制品业 |
17 | 纺织业 |
18 | 纺织服装、鞋、帽制造业 |
19 | 皮革、毛皮、羽毛(绒)及其制品业 |
20 | 木材加工及木、竹、藤、棕、草制品业 |
21 | 家具制造业 |
22 | 造纸及纸制品业 |
23 | 印刷业和记录媒介的复制 |
24 | 文教体育用品制造业 |
25 | 石油加工、炼焦及核燃料加工业 |
26 | 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 |
27 | 医药制造业 |
28 | 化学纤维制造业 |
29 | 橡胶制品业 |
30 | 塑料制品业 |
31 | 非金属矿物制品业 |
32 | 黑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 |
33 | 有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 |
34 | 金属制品业 |
35 | 通用设备制造业 |
36 | 专用设备制造业 |
37 | 交通运输设备制造业 |
39 | 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业 |
40 | 通信设备、计算机及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
41 | 仪器仪表及文化、办公用机械制造业 |
42 | 工艺品及其他制造业 |
43 | 废弃资源和废旧材料回收加工业 |
44 | 电力、热力的生产和供应业 |
45 | 燃气生产和供应业 |
46 | 水的生产和供应业 |
60 | 电信和其他信息传输服务业 |
61 | 计算机服务业 |
62 | 软件业 |
99 | 其他 |
附件3
非重点调查县(区)
职业健康状况调查附表
附表1
辖区基本情况调查表填表说明
一、按照行政区域划分的所有县(区)均需要填写此表。各种类型的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工业园区等由各省辖市明确统计县(区),避免遗漏或重复统计,并由上报单位加盖公章。
二、请在填写调查表之前,认真阅读填表说明,明确调查表中涉及的一些基本概念。
三、请用圆珠笔或签字笔认真填写。题目中的选择题,请在选项前的数字上打“√”;对于填空题,请将结果写在横线上,所有涉及到数字的,均保留壹位小数。
四、调查表中各指标的统计时间统一为2010年末。
五、地区编码按照全国县级行政区域代码填写。
六、所涉及概念的说明:
(一)人口、经济指标
第1题:常住人口是指实际经常居住在某地区一定时间(半年以上)的人口。按人口普查和抽样调查规定,主要包括:除离开本地半年以上(不包括在国外工作或学习的人)的全部常住本地的户籍人口;户口在外地,但在本地居住半年以上者,或离开户口地半年以上而调查时在本地居住的人口;调查时居住在本地,但在任何地方都没有登记常住户口,如手持户口迁移证、出生证、退伍证、劳改劳教释放证等尚未办理常住户口的人,即所谓“口袋户口”的人。
第2题:劳动力人口是指劳动适龄人口中具有劳动能力的那部分人口。它既包括劳动适龄人口中正在从事社会劳动并取得报酬或有正当收人的人口,也包括劳动适龄人口中具有劳动能力的失业人口。
流动劳动力人口是指离开户籍所在地迁移到外地居住或就业一个月及其以上,同时户籍不发生迁移的劳动力人口,包括流入和流出劳动力人口。
流入劳动力人口是指迁移到调查辖区内的劳动力人口。
流出劳动力人口是指调查辖区常住人口迁移到外埠的劳动力人口。
(二)产业分布和职业人口指标
第1题:工业是指从事自然资源的开采,对采掘品和农产品进行加工和再加工的物质生产部门。具体包括:(1)对自然资源的开采,如采矿、晒盐、森林采伐等(但不包括禽兽捕猎和水产捕捞);(2)对农副产品的加工、再加工,如粮油加工、食品加工、轧花、缫丝、纺织、制革等;(3)对采掘品的加工、再加工,如炼铁、炼钢、化工生产、石油加工、机器制造、木材加工等,以及电力、自来水、煤气的生产和供应等;(4)对工业品的修理、翻新,如机器设备的修理、交通运输工具(包括小卧车)的修理等。
主导工业主要根据从业人数,结合其他因素进行综合判断。
第2题:企业规模划分依据“大中小型工业企业划分标准”,详见附件8的说明。
第3题:职业病危害因素包括职业活动中存在的各种有害的化学、物理、生物因素以及在作业过程中产生的其他职业有害因素,如噪声、高温、电离辐射、非电离辐射等物理性因素,甲醛、苯、甲苯、铅、汞等化学性因素,炭疽、布氏杆菌、森林脑炎病毒等生物性因素。按照《职业病危害因素编码代码表》(附件6)填写。
本调查实行属地调查,跨地区的企业和从业人员均只计算属地内的数量。
(三)职业卫生资源信息
第3题:辖区内获得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资格机构数是指未同时获得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与评价资格的机构数;辖区内获得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与评价资格机构数是指未同时获得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资格的机构数。
第5题:辖区内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申报数是指辖区内已进行职业病危害申报的企业数。
(四)职业病防治监督覆盖率:是指2010年辖区实际监督的有毒有害企业数与辖区内所有有毒有害企业数的比例。
地区编码□□—□□—□□
辖区基本情况调查表
省(直辖市、自治区) 市 县(区) 统计年度 年
单位(盖章):
(一)人口、经济指标
1.常住人口 万人,其中:
a.男性 万人,女性 万人;
b.城镇人口 万人,乡村人口 万人;
2.劳动力人口 万人,其中:
常住劳动力人口 万人,流动劳动力人口 万人
(其中流入劳动力人口 万人,流出劳动力人口 万人)
(二)产业分布和职业人口指标
1.主导工业
2.辖区内的企业总数 个,其中:
a.大型企业 个,中型企业 个,小型企业 个,其他 个;
b.存在职业病危害的企业 个,其中:
大型企业 个,中型企业 个,小型企业 个,其他 个。
3.辖区内职工总数 万人,生产劳动者数 万人
4.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及接触人数:
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 | 接触人数 |
矽尘 | |
石棉尘 | |
煤尘 | |
水泥尘 | |
其他粉尘 | |
铅及其化合物(不含四乙基铅) | |
镉及其化合物 | |
汞及其化合物 | |
苯 | |
正己烷 | |
其他化学毒物 |
(三)职业卫生资源信息
1.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设有职业卫生科
①有,单独设立 ②有,合并设立 ③无
2.职业病防治院所及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从事职业卫生专业人员数 人,
其中:专职 人,兼职 人;
高级 人,中级 人,初级 人,其他 人。
3.辖区内获得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资格机构数 个;
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与评价资格机构数 个;
同时获得“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资格”和“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
与评价资格”机构数 个;
职业健康检查资格机构数 个;
职业病诊断资格机构数 个;
4.辖区内开展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项目数: 项;
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项目数: 项。
5.辖区内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申报数 项。
6.辖区上年度卫生经费 万元,职业卫生经费 万元,
其中:财政拨款 万元,自筹 万元,支出 万元。
(四)职业病防治监督覆盖率 %
填表人: 联系电话: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审核人: 审核日期: 年 月 日
企业编码 □□—□□—□□—□□□□□
全国职业健康状况调查
(用人单位调查表)
填报单位名称(盖章):
单位负责人:
联系电话: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填 表 日 期:
全国职业健康状况调查技术
指导组制
二○一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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