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科室:
为进一步明确我处2012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分工,经管理处党组研究,对本处内部及所属科室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分工作了完善,现印发给你们。希各科室按照《龙游县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细则》的规定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认真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并切实负起责任。对于不履行职责、不按照责任分工抓好落实,在责任范围内发生严重问题、重大问题和恶性案件的,将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实施责任追究。
龙游县乌溪江引水工程管理处
2012年5月22日
报:县纪委、市乌引管理局纪委
发:班子成员、各科室
县乌引管理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分工
一、贯彻落实上级党委、政府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和要求,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主管领导:董建根
责任单位:乌引工程管理处党组
责任人:刘正浩
工作要求:①结合实际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年度工作思路,并组织实施。②专题分析、研究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每年二次以上。③将县委、县政府部署的党风廉政和反腐败工作的责任目标、人员分解落实到位,并组织检查和考核。④管辖范围内不出现重大经济损失、不发生重大事故和恶性事件。⑤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切实负起责任,无工作敷衍失责、不抓不管、以至屡屡发生大案要案,造成恶劣影响的问题。⑥党政班子成员带好头管好自己,管好身边工作人员和配偶子女、管辖范围内的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利用该领导干部职权和影响获取非法利益,造成恶劣影响的行为。⑦切实抓好管辖范围内行风建设,无群众反映强烈,长期得不到治理的行业不正之风问题。⑧认真执行规定程序选拔使用干部,对未通过民意测评多数群众不赞成的拟任人选,不能提拔任用。
二、按照《廉政准则》的要求和县委有关精神,认真抓好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
1、处机关:各科室负责人廉洁自律工作。
主管领导:董建根
责任单位:管理处党组、各科室
责任人:班子成员、科室负责人
工作要求:①不准收受管辖范围内下属和个人、其他与其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和个人、外商、私营企业主的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凡违反规定的,不论数额多少,一律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或组织处理。②严格执行县委、县纪委提出的六个不准。坚决制止领导干部在建设工程招投标中,利用职权、施加影响、谋取私利的行为。③坚决执行县委的“三条禁令”。如有违犯严肃查处。④认真落实领导干部不准利用职权上的影响为配偶、子女谋取非法利益的规定。⑤严禁以学习考察为名外出公费旅游,不准组织到县外风景名胜区开会,党政县管干部外出必须按规定向县“两办”报告。⑥严格执行《廉政准则》,高质量地开好廉洁自律专题民主生活会。
2、查办基层党员干部违纪工作。
主管领导:刘正浩
责任单位:处纪检组
责任人:刘正浩(分管领导)、徐晓琴、王 璟(纪检组成员)
工作要求:①切实加强对查办案件工作的领导,及时查处基层党员干部违纪案件。②做到无瞒案不报,压案不办的现象,无妨碍案件查处的行为。
3、减轻农民负担工作。
主管领导:董建根
责任部门:水调科、工程管理科
责任人:汪辛耕、王 璟、袁剑峰、孙雪祥
工作要求:①严格按市水利局、市乌引管理局、县政府关于水费收取的标准,收取灌区的水费,不得任意提高水费。②落实好上级关于减轻农民负担的有关政策;不出现违反中央规定出台加重农民负担的收费项目;不发生因农民负担问题引发的严重事件和恶性案件。③确保下属单位、人员不向农民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
三、治本工作
1、全面落实“收支两条线”管理规定。
主管领导:董建根
责任部门:财务与资产管理科
责任人:杨 群、应红燕
工作要求:①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规定。②认真落实中央提出的六条标准,采取措施、强化对预算外资金支出的管理和监督。③严肃查处坐收坐支、截留、挪用、私分公款以及私存私设“小金库”等违法违纪行为。
2、重大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执法监察工作。
主管领导:董建根
责任部门:纪检组、工管科、财务与资产管理科
责任人:汪辛耕、刘正浩、徐晓琴、王 璟、袁剑峰、孙雪祥、杨 群、应红燕
工作要求:①严格执行《龙游县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投标管理暂行办法》,对工程建设项目进行公开、公平、公正的招投标。②加强工程质量管理,资金使用管理和材料管理等重要环节。③强化监督检查,加强廉政建设,确保重点建设工程项目的顺利实施。
3、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和舆论监督工作。
主管领导:刘正浩
责任部门:处纪检组、办公室
责任人:徐晓琴、王 璟
工作要求:①组织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效果良好的党风廉政建设教育,开展“读文章、思廉政、树形象”活动。②充分发挥新闻的作用,加大舆论监督力度。③进一步坚持和完善党风廉政建设专题党课教育制度,每年至少进行二次党风廉政建设党课教育。
4、深化和完善政务公开、财务公开制度。
主管领导:董建根
责任部门:办公室、财务与资产管理科
责任人: 徐晓琴、王 璟、杨 群、应红燕
工作要求:①三月底前完善好公开栏,将须公开的政务及时公开。②财务公开要按制度办事,坚持一支笔审批,每半年向党组报告一次,全年向公开栏公布一次,接受监督。
5、一票否决制、诫勉谈话制、党内监督制度等制度的落实工作。
主管领导:刘正浩
责任部门:处纪检组、办公室
责任人:徐晓琴、王 璟
工作要求:按照各项制度的规定和要求,抓好组织协调、监督和检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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