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龙卫发〔2011〕144号
龙游县卫生局关于印发妇幼卫生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的通知
各医疗卫生单位:
“十二五”时期,是卫生事业改革和发展的重要时期,为保障我县妇女儿童健康,根据《龙游县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要求,制定龙游县妇幼卫生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要求,认真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站在新的起点上,努力开创我县妇幼卫生工作新局面,确保全县广大妇女儿童的身心健康。
二○
龙游县妇幼卫生事业“十二五”发展规划
2011-2015年,是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时期,是全面建设更高水平小康社会、向基本现代化迈进的关键时期,也是我县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建立基本医疗卫生制度的攻坚时期。妇幼保健是公共卫生的重要组成部分,保障妇女儿童健康是社会文明进步和卫生事业发展的重要标志。为进一步明确“十二五”期间妇幼卫生事业发展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主要目标和对策措施,提高全县妇女儿童的健康水平,根据《龙游县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和《龙游县“十二五”卫生发展规划》要求,结合我县妇幼卫生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十一五”妇幼卫生事业发展的基本情况
(一)加强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设,进一步健全县、乡、村三级妇女儿童预防保健网络。
近年来,县卫生局高度重视县、乡、村三级保健网络建设,增加投入,加强指导和督查。一是加强县妇幼保健技术服务指导中心建设。县妇保院坚持“以保健为中心”的办院方针,配备专职人员从事妇幼保健工作,加强每季一次全面的面上督导工作。二是积极创建规范化妇儿保门诊。按照《浙江省乡(镇)卫生院孕产妇保健规范工作标准(试行)》和《浙江省乡(镇)卫生院儿童保健规范工作标准(试行)》,对妇儿保门诊的设置要求、门诊用房、设备要求、人员资质、学习培训、服务内容、服务技术等都进行了逐步规范,我县规范化妇儿保门诊创建率为100%。三是稳定乡镇保健队伍,确保妇女儿童保健工作顺利开展。乡镇保健队伍按辖区总人口的1/万比例核定妇幼保健人员数,消除妇幼人员空白乡镇。妇幼保健人员要求具有执业助理医师以上资格,并实行全员聘任制,按人事管理要求,与被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四是村级保健网络进一步建立和加强,每个行政村确定村妇女主任为兼职的公共卫生信息员,协助乡镇妇幼保健人员做好当地的公共卫生信息报送等公共卫生工作。至此,以村级为基础、乡镇为枢纽、县级为龙头的三级妇女儿童预防保健网络已基本建立健全,为各项妇女儿童卫生保健工作的开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二)积极实施“母婴健康工程”、“妇女健康促进工程”项目,有效保障妇女儿童健康。
我县继续按照省妇儿工委关于实施“母婴健康工程项目”的要求,认真组织实施,在妇幼保健网络建设、人员培训、仪器装备、产科布局调整、孕产妇和新生儿抢救中心建设等方面都迈上了一个新台阶。分别在县人民医院和县妇保院的设立了龙游县孕产妇抢救中心和龙游县新生儿抢救中心,在乡镇中心卫生院等医疗单位设立了孕产妇抢救分中心和新生儿抢救分中心,同时,积极推广应用产科、儿科适宜技术,为降低我县孕产妇和新生儿死亡率提供了技术保障,实现了连续五年孕产妇零死亡。
2006-2010年实施“妇女健康促进工程”项目以来,在城镇职工享有妇女病普查普治的基础上,对农村和城镇低保的已婚育龄妇女开展两年一次的妇女病免费普查工作,使影响广大育龄妇女的常见妇科病能得到早发现、早诊断、早治疗。同时,我县在2009年被浙江省列为乳腺癌、子宫颈癌免费筛查项目试点县,为此将妇女病普查与“两癌”筛查相结合,截止2009年年底累计筛查52843人,筛查率达52.03%,共发现乳腺癌25例、宫颈癌17例、宫颈癌前病变215例、子宫内膜癌和腹膜后恶性肿瘤各1例及各类妇科疾病。2010年,又根据省、市、县有关文件精神,扎实开展“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项目”和“农村妇女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畸形项目”,并以此为契机,通过两个重大妇幼卫生项目的时候,努力控制剖宫产率,提高出生人口素质。
(三)依法加强妇幼保健技术服务管理,提高妇幼保健工作质量。
县卫生局依据《母婴保健法》及其《实施办法》和省卫生厅有关规定,严格按照《母婴保健专项技术服务基本标准》,对全县从事母婴保健技术服务的医疗单位实行许可制度。通过单位申请、资料初审、现场考核评审等程序,8家医疗保健单位取得了母婴保健技术服务许可。各母婴保健技术服务单位开展安全分娩质量评估工作,改进薄弱环节,加大资金投入,增设一批产科抢救设备,完善产科配套设施,改善住院分娩条件。
以巩固“爱婴医院”建设为契机,开展母乳喂养宣传教育。全县有产科的医疗机构均严格执行母乳代乳品销售守则,为进一步推广母乳喂养的创造了社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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