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医疗卫生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医疗机构医疗废物的监督管理工作,落实医疗机构医疗废物管理责任,防患于未然,根据上级有关规定和《衢州市卫生局办公室转发省卫生厅办公室关于切实加强和规范医疗废物管理的通知》(衢市卫办发〔2013〕36号)的文件要求,经研究,决定建立龙游县医疗机构医疗废物监控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对象
设置医疗废物和有害废物暂存点的各级各类医疗机构。
二、工作内容
有关医疗机构要在医疗废物和有害废物暂存点、重点产生科室(治疗室、手术室、血透室、口腔科等)等部位安装电子远程监控系统,实时监控医疗机构医疗废物的分类收集和转运。乡镇卫生院要结合医疗废物暂存点项目改建工作,在完成改建的同时实施安装电子远程监控系统。
三、工作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