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为强化目标管理,落实工作责任,进一步调动林业干部职工的工作积极性,确保各项工作目标任务圆满完成,促进工作再上新台阶,根据《关于在全县推行干部全员量化考核试行办法》(县委办[2013]43号)文件精神,经局党组研究,特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对象
(一)各科室、下属单位。
(二)除局长以外的林业系统全体干部职工。
二、考核内容
(一)基本分:采用百分制,分为共性目标(30分)和个性目标(70分)两大类。共性目标指党风廉政建设、效能提升、执行规章制度、信息宣传、依法行政、信访维稳及议(提)案办理、完成局中心工作等内容。个性目标指各工作岗位的主要工作目标,根据省厅、市局提出的全年工作任务和县政府的工作部署确定的内容。目标分解和分值设置情况详见附表。
(二)附加分:招商引资设附加分。为确保完成年度招商任务,充分发挥各科室(单位)和干部职工的积极作用,对引进工业项目或农业项目,企业注册资金分别达500万元、300万元以上的加10分;提供投资工业项目5000万元、农业项目2000万元以上可谈判信息的加8分,项目落地的加20分;对提供投资工业项目1亿元、农业项目4000万元以上可谈判信息的加16分,项目落地的加40分。(注:同一项目以落地加分为最高限)
三、考核办法
(一)考核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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