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林业系统各单位:
根据《龙游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龙游县国有资产清查工作的通知》龙政办发[2013]41号和4月15日龙游县国有资产清查工作会议的要求,我局组织开展林业系统各单位的国有资产清查工作,特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全面掌握系统各单位国有资产分布情况,摸清家底,为上级提供翔实的基本情况。
二、清查范围
系统各行政事业单位、国有林场。
三、清查内容
本次国有资产清查工作的内容为:房产、土地、在建工程、单位(系统)管理的改制结余资产及未纳入单位财务核算的账外资产。
四、清查基准日
本次国有资产清查工作统一以2012年12月31日为清查基准日。
五、组织领导
为加强我局国有资产清查工作的领导和协调,林业局决定成立局领导小组,由副书记、副局长汪国华任组长,副局长陈荣富任副组长,办公室及系统各单位负责人为成员。下设清产工作小组,办公室主任任组长,具体开展清查工作。
六、工作步骤
本次国有资产清查工作分二个阶段:
(一)准备发动阶段(2013年4月16日-17日)
1. 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
- 上一篇:关于准予筹备成立龙游县老年摄影协会的批复
- 下一篇:关于准予脉元幼儿园成立登记的批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