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局机关各科室、下属各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六个严禁”和《中共龙游县委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意见》(县委〔2012〕105号)文件精神,扎实推进住建系统作风建设,营造密切联系群众的良好氛围,牢固树立务实清廉、服务为民的良好形象。现将学习贯彻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真开展学习教育,牢牢构筑思想防线
(一)充分提高思想认识。住建系统广大干部职工要切实增强政治意识、责任意识和忧患意识,充分认识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是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先进性和纯洁性建设的重大举措;是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以良好党风带动政风民风的战略之举;是实现我县“一个崛起、两个全面”总体目标的重要保障。
(二)迅速组织学习教育。将中央政治局“八项规定”、省委“六个严禁”和《中共龙游县委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意见》作为今年住建系统干部职工学习教育的重要内容。各科室、下属单位要集中时间、集中精力,迅速开展学习教育活动,进一步强化干部职工的廉洁自律意识、厉行节约意识、工作纪律观念和为民服务观念,牢牢构筑腐化变质、背离群众的思想防线,始终保持清廉从政、执政为民的公仆本色。
二、严格落实廉洁自律规定,坚决杜绝违纪违法行为
(三)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各科室、下属单位要严格对照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六个严禁”和《中共龙游县委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意见》的要求,全面开展自查自纠。自查自纠的内容具体包括:是否用公款搞相互走访、送礼、宴请等活动;是否向上级部门赠送土特产,包括各种提货券;是否违反规定收送礼品、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商业预付卡;是否利用婚丧嫁娶等事宜借机敛财;是否滥发钱物,讲排场、比阔气,搞铺张浪费;是否违反规定公车私用私驾;是否超标准接待,公务接待费是否超支;是否工作日午间饮酒;是否组织和参与赌博活动等。
(四)制定贯彻落实措施。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要严格按照要求及时予以整改。要完善制度,细化办法,形成改进作风、联系群众的长效机制。各科室、下属单位要紧密联系实际,抓紧研究制定本科室(单位)贯彻落实的具体措施,确保把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要求落到实处。
三、切实增强工作纪律观念,树立良好住建形象
(五)严格遵守上下班制度。上下班不得迟到或早退,上班时间应在岗在位,不得脱岗、离岗、串岗,因公外出时,应告知本科室(单位)负责人或办公室,因公外出1天以上必须告知局分管领导,并在《干部动态去向表》上进行标注。下属单位主要负责人因公外出1天以上必须告知局主要领导。
(六)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干部职工因病、因事需请假,必须书面填写《请假条》,并按规定权限审批,机关中层干部及以下人员需请假1天以内的,由分管领导批准(一般干部须先经科室长签字同意);请假1天以上的,须经分管领导签字同意后报局长批准;班子领导请假由局长批准。未经批准擅离岗位者按旷工处理。请假期满后,要及时进行销假。
(七)严格办公秩序。在日常工作中要做到文明办公,文明用语,保持办公场所的安静和工作环境整洁有序。在岗期间应集中精力于工作,严守工作岗位。严禁串岗聊天、喧哗打闹,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严禁在电脑上进行游戏等与工作无关的操作,严禁影响正常工作秩序和损害单位形象的其它行为。
(八)严格会议制度。精简会议数量,合理安排人员,尽量少开会,开短会,可以合并的会议尽量合并,切实提高会议效果。要进一步严肃会议纪律,会议期间,与会人员要集中精力开会,不要随意走动,手机等通讯工具一律关闭或调至振动、静音状态。
四、大力推行阳光政务,提升服务群众满意度
(九)做到阳光审批。对本部门涉及单位、个人办事的行政权力和公共服务事项进行全面梳理,按照行政权力和公共服务事项的类别编制职权目录,逐项列明事项名称、设立依据、受理条件、申报资料、办理时限、承办部门及人员等相关信息,并绘制详细的业务流程图。除涉密等暂不公开外,其余通过局门户网站、大厅电子屏等载体向社会公布。
(十)做到阳光执法。加强城管队伍建设,以最快的速度处理涉及城市建管方面的举报投诉、城管监察、市政公用、建筑质量监督、建筑安全监督、房地产市场监督等一系列城市建设管理执法行为,使被动执法转变为主动监管。